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消除疟疾工作督导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阅读次数:日期:2015-07-15

各市、县、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解各市县2015年上半年消除疟疾和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疟疾消除项目执行完成情况,推动全省消除疟疾工作进程,我中心决定对全省2015年上半年消除疟疾工作进行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及分组:

2015年7月20-8月14日,每市县督导1天。本次督导分两组在全省11个市县开展,每市县督导疾控中心和1个乡镇卫生院共2个单位(见附件1)。

去年已通过考核和今年拟消除考核的文昌、屯昌、海口、三亚、儋州、临高和定安等7市县本次不督导。

二、督导内容:

(一)消除措施

了解市县消除疟疾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了解2014年7月-2015年6月工作执行进程。内容包括发热病人血检、镜检质控、疟疾病例治疗报告、个案调查、疫点处置、媒介调查、居民疟原虫调查、培训、健康教育等。

(二)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市县的规划方案、经费投入、资料管理、报表的报告及管理情况等。(见附件2)

三、督导方法

(一)查阅资料。查阅市县开展消除疟疾相关工作资料,包括文件下发、工作经费、工作小结、工作报表及工作记录、资料整理与归档等情况。

(二)实地督导。对消除疟疾有关实施单位现场走访,检查现场随机抽查1个卫生院,了解发热病人血检工作、报表及资料管理。

(三)督导反馈。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与被督导单位交流、反馈,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及改进建议。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认真按照附件的内容和要求做好自查。

(二)请各市县协助督导组预订住房,差旅费由督导组自理。督导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十二条规定,厉行节约,接待工作一律从简,不得安排与督导工作无关的活动。

附件:1.海南省2015年上半年消除疟疾考核工作安排表

2.海南省2015年上半年消除疟疾考核评估表

附件.doc (下载)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