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信息化运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通过编制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信息化运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立项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建立安全可靠、保障有力的市场监管运维服务体系,保障信息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运行及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实现对现有的信息基础资源进行监控和管理,掌握信息系统资源现状和配置信息,保障创建一个可知可控的IT运维环境。
二、服务内容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对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信息化运维现状与需求进行深度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投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因素及对策开展调查研究,围绕项目概述、项目建设单位概况、运维需求分析、建设必要性、总体设计方案、运维服务方案、运维考核评价方案、投资估算、项目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研究结论与建议等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论证项目可行性。同时,对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维体系建设、应用系统升级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运维队伍建设、运维内容量化、运维费用预算、运维项目服务采购等进行细化和可行性论证。
三、征集遴选要求
(一)征集对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及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2.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在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能够及时为项目建设提供后续服务;
3. 近3年内承担过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服务质量要求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大数据管理局最终评审;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明确运维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理解运维建设目标,提出实现运维目标的解决方案;具备较好的可操作性、指导性和前瞻性;
3.针对服务质量要求,提供承诺函。
(三)服务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信息化运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接受评审意见和建议后3天内完成终稿的提交。
四、时间安排
(一)公开征集(4月19日~4月25日)
通过官方门户网站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请意向参与单位在截止时间(4月25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材料请装订一式一份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委会S201灵文加线168号,刘女士/黄女士,联系电话:0898-65315782(资料递交至综合楼A区一楼接待处)。需要递交的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4.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
5.设计单位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
6.设计服务方案。
(二)开展遴选(公开征集结束三天内进行)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评审,遴选出有资质且符合其他要求的编制单位。
(三)入选公示
对入选的编制单位在官方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组织实施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入选的编制单位签订合同,按海南省信息化运维项目申报有关文件规定有序推进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论证和申报工作。
五、资金支持
申报批复后进行项目公开招标,按海南省信息化运维项目申报有关文件规定从批复资金中按规定比例支付编制费用。
六、管理与监督
(一)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遴选公示、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入选的编制单位按计划开展工作,但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按质完成的,应书面报告并经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同意后,可以终止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或故意串通的行为,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