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拟对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海南)特种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明细
见附件。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2024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7.本次项目服务报价(注:提供“报价表原件”模板详见附件);
8.近3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保密承诺函(见附件);
10.项目涉及产品经营所需资质材料及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报价方式
1.附上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及报价清单,纸质密封报价(需提供技术参数及响应情况)。
2.报价外封面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公司等信息。
3.不按公告及技术要求提供资料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时间
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料递交
联系人:刘女士/黄女士,资料递交至综合楼A区一楼接待处,联系电话:0898-65315782
单位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苏民村委会S201灵文加线168号
附件:1.明细表
2.报价表
3.保密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