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近期我省重点市县开展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期间,有宝爸、宝妈对此活动出现担忧的心情,我们表示理解。现就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给予解答:
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仅规定满18月龄儿童接种1针麻腮风疫苗,海南为什么修改国家免疫程序?
答: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规定应该接种疫苗的种类和剂次外,全省各地可根据《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当地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护儿童不受疾病危害,组织在当地部分地区部分人群开展相应疫苗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
二、为什么仅在海口市等局部地区小学生开展补充免疫活动?
答:本次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是根据我省2017年以来腮腺炎发病呈现上升趋势,高发年龄组为小学9~11岁学生;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和琼海市4个重点市县发病人数较多,约占全省病例的70%以上;儿童既往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免疫史等综合情况,由省级组织专家经过多次讨论后做出的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三、接种第2针次麻腮风疫苗安不安全,有什么依据?
答:为儿童接种第2针腮腺炎成分疫苗不是海南首创的。全球有其他国家有使用3剂次麻腮风疫苗进行常规免疫的先例,如美国推荐6-11月龄儿童在国际旅行前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12月龄起复种2剂,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常规免疫程序就是接种3剂次麻腮风疫苗儿童独享权利。我国北京市、上海市和天津市在这之前已将第2剂次麻腮风疫苗纳入当地免疫规划,为当地4-6岁儿童免费接种。海南省开展本次小学生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腮腺炎疫苗立场文件内容“要达到对腮腺炎的长期免疫保护需要接种2针疫苗,第1针应在12–18月龄接种,第2针的接种年龄可以选择在出生后第二年到入学年龄之间,第2针可以通过开展补充免疫活动或在免疫程序中增加第2针的形式提供。”和上述国家及省份使用经验做出的防控措施。目的是提高我省重点地区重点儿童腮腺炎免疫保护水平,更好保护我省重点疫情地区儿童不受腮腺炎发病威胁。
四、哪些儿童符合本次补充免疫接种对象,哪些不符合?
答:本次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仅针对腮腺炎高发的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和琼海市4个重点市县,其它市县不纳入本次补充免疫接种范围。补充免疫接种对象是小学1-3年级学生,仅有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包括腮腺炎减毒活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免疫史、或者无腮腺炎成分疫苗免疫史、或腮腺炎成分疫苗免疫史不详的儿童,而且没有麻腮风疫苗接种禁忌症(包括: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其它疫苗说明书规定不能接种情况),才能作本次补充免疫的对象,有2剂以上(包括2剂)腮腺炎成分疫苗免疫接种史和上述禁忌症的儿童不作为本次免疫对象。
希望以上回答能解除宝爸、宝妈对此次活动的担忧,如还存在其它疑虑,请各位家长通过正规渠道,如通过电话等方式咨询各级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室专业人员。为了您我的孩子健康,请不要偏听、偏信网络上不实信息;不相信谣言,不传播谣言,不做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当言论和行为。
附:1.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室咨询电话:0898-65340425。
2. 根据2019年6月29日通过(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编造、散布虚假疫苗安全信息,或者在接种单位寻衅滋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传播媒介编造、散布虚假疫苗安全信息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