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组织召开全省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会议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阅读次数:日期:2011-08-03

2010年9月6日,全省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会议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各市县卫生局局长和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局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院长、省卫生厅直属各医院院长、省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办公室成员、省医调委全体成员等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王河山副厅长和省综治办、省医改办、海南保监局等有关业务处室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曹江处长主持,省卫生厅韩英伟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上,韩副厅长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清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医疗责任保险是现代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承担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重要机制。从长远以及其他兄弟省市的经验看,引入风险分担机制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中医疗责任保险是最为理想的选择。第一,频繁的医疗纠纷不仅使许多医务人员长期困扰于医疗纠纷,而且对医院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影响。第二,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导致医务人员的防卫性医疗行为增加。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后,可以减轻医师心理压力,减少“保守防范性”治疗,这既有利于医学技术发展,防止卫生资源浪费,还利于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第三,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是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基础和前提。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可以直接找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该组织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和调解,医疗机构有责任的,由保险公司代行医疗机构进行赔偿,最终使医疗纠纷从医院内转到医院外,从而保证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二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中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一项既定的政策,医疗责任保险开展情况将列入医院评审工作和“平安医院”建设,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我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总体思路是“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目前,有关文件已经下发,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这一思路,扎实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首先要依法抓好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利用招投标手段,提升医疗保险产品的性价比。其次要按规定按程序订好合同条款。签订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的程序是:设计全省医疗责任保险产品方案,组织招投标遴选承保公司,召集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与承保公司进行谈判,确定医疗责任保险合同范本,经审核后报保监局备案。因此,主管处室要搞好协调,做好保障。最后要全面细致地组织好投保工作。第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搞好动员部署。第二,要配合保险公司搞好统保工作。第三,要加强协作。省卫生厅将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有关信息定期通报和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指导全省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

三要强化风险管理,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加强医疗机构风险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是有效杜绝和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法宝。首先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医疗服务监管职责,强化对本辖区医疗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要积极探索制定临床路径,严肃查处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其次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医疗机构要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和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医调委要建立风险防控中心和承保、理赔信息数据库,并负责对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防范建议。要建立高效的理赔机制。最后要强化医院内部管理。第一,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第二,要强化医务人员的执业管理。第三,要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第四,要规范投诉管理,增进医患沟通。第五,要抓好医疗机构的内部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