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将密切接触者“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通知》明确,防控政策措施的优化调整是基于病毒变异的特点,既是科学的更是必要的。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疫情传播范围和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适应病毒快速传播特点,以快制快,采取更为坚决、果断的措施,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集中力量打好重点地区疫情歼灭战。
同时《通知》强调,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是在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的前提下,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为此,《通知》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好优化调整防控措施,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避免和消除对措施优化调整的误读,坚决守住不发生大规模疫情的底线。要充分认识抗疫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看病就医等基本民生服务,尽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攻坚战。
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既要反对不负责任的态度,不能落实不到位,造成防控风险放大,又要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把优化调整的措施抓扎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