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如何处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26 10:23 【字体: 小   中   大

答:对于非法行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以下处理:

1)查处: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派遣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检查、询问情况,收集证据。责令行为人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

2)没收:没收行为人在非法行医过程中获取的所有非法所得。同时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相关物品。

3)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移送司法:如果非法行医行为涉嫌触犯刑法,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例如造成严重后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在完成初步调查后,将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一步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情节严重的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如造成就诊人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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