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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这类患者可申请加入门诊治疗免费服用基本药物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04 10:23 【字体: 小   中   大

    为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规范治疗和管理水平,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印发《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免费服用基本药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目标为通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门诊治疗免费服用基本药物项目(以下简称“门诊免费服药项目”)实施,有效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降低疾病复发率,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在现有2万名患者门诊免费服药的基础上,增加1万名患者名额,进一步扩大门诊免费服药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市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申请加入门诊免费服药项目:

1.已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系统且需长期服药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其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方案》提出,省级财政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项目指定的门诊免费服药点所在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3月底前,原则上每个市县依托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1—2个固定门诊服药点,依托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5—8个临时门诊服药点,负责辖区内门诊免费服药项目实施。各市县定期派出精神科医师负责临时门诊免费服药点的坐诊发药。

    新纳入门诊免费服药项目的患者,由患者监护人向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免费服用基本药物手册》。申请时需携带患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具有精神障碍诊断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严重精神障碍诊断证明原件1份、门诊处方或门诊就诊手册原件。

    精防机构审核确认后,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患者监护人签订《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免费服用基本药物知情同意书》或《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免费服用基本药物授权委托书》,详细填写《门诊免费服药手册》,发放《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免费服用基本药物卡》(以下简称“《门诊治疗免费服药卡》)”,并告知每位患者门诊治疗免费领取药物的时间和地点。

    患者享受门诊免费服药前,一般应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肾功能、肝功能、血脂、血糖、心电图。

    患者或其监护人凭《门诊治疗免费服药卡》定期到指定门诊免费服药点就诊,由精神科医生开具门诊用药处方(三联单处方,一联由门诊服药点保存,二联给患者及监护人,三联定期报送市县精防机构备案),原则上患者应在门诊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享受门诊免费服药政策。行动不便和交通偏远患者及家属,由门诊免费服药点送医送药上门,确保患者规律服药。

    各门诊免费服药点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服药监督,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巩固患者治疗效果。人员紧缺的门诊免费服药点,由所在市县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马珂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李国栋

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曾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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