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堵点 释放“三医”协同潜能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8 15:32 【字体: 小   中   大

    “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旨在通过政策协同、信息联通、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监管联动,打破部门壁垒、削弱资源分割,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效能,保障人民健康福祉。

三医”协同是深化医改的关键举措和重要经验,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关键环节。辩证审视“三医”协同,既要看到“三医”协同中的挑战,也要看到其中蕴含的潜能。

重视“三医”协同中的挑战

客观来看,“三医”中存在部分潜在矛盾,这也是在深化医改中强调“三医”协同的根本原因,“三医”协同改革的核心在于解决医疗、医保、医药之间的利益冲突和行动失调问题。

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势必会有医疗费用支出,且有追求经济效益的需要,而医保支付方则希望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其次,医药行业在价格谈判中往往与医保支付方存在利益冲突,医药企业希望提高药品价格、增加利润,而医保支付方则希望挤掉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水分。此外,医疗与医药之间也可能在成本控制、药品加成、账目结算、占比控制等具体领域出现利益博弈,甚至是利益冲突。

在“三医”协同政策执行过程中,纵向、横向、内部的治理结构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这些潜在矛盾。由于仍然存在多部门的不协同之处,特别是部分地方对“三医”协同政策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实践中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和推进措施,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孤岛问题,有效的综合监管体系仍未充分建立。

构建激励相容体制机制

针对“三医”协同中的潜在矛盾与挑战,应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为根本遵循,从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3个方面入手,打通“三医”协同改革堵点,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一是不断推进跨部门互动协作。政策协同是“三医”协同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要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政策合力,推动“三医”协同发展。

加强党对深化医改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在医改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任医改组组长,统筹“三医”协同工作,创新跨部门工作机制,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各项改革政策目标一致、措施协同、落地有力、稳步有序。

推动各部门政策设计同向而行。要持续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形成合力,始终将激励相容作为“三医”协同机制设计的核心出发点,通过治理优化协调各方利益进而推动医改工作顺利开展。

要继续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规范诊疗行为,优化医保支付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的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同时,要重视医保治理的自我优化,不断完善医保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质量、服务效率、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形成健康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医防融合机制。重视福建省三明市等榜样地区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在各地方推广、扩散医改先进经验。

二是继续深化跨领域信息联通。“三医”协同要强调信息共享先行,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三医”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为“三医”协同提供有力支撑。

一方面,重视全领域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在提升数据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医药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费用一站式结算、电子健康档案等为重点应用场景,提高信息平台支撑“三医”协同的能力。

另一方面,重视数智赋能“三医”协同,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支持、融入“三医”协同发展,深度塑造“三医”互动格局和发展趋势。鼓励各主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通过数据挖掘和智能分析等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和风险,大幅提升我国“三医”协同的集成效应。

三是持续强化多层面综合监管。监管联动是“三医”协同的重要保障,要持续强化和优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行为、医耗费用、医药价格、基金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维护市场秩序和患者权益。

一方面,加强监管能力,通过制度路径和技术路径双轮驱动强化监管,特别是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手段来实现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大幅降低监管成本。同时,完善“三医”各主体内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

另一方面,推动联合、融合、整合型监管模式发展。要不断优化医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各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管机制,通过机制、方式、工具等方面的充分融合、整合,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此外,要重视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三医”监管工作新格局。完善参与监管、举报的渠道机制和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夯实行业监管和主体内部监管责任,推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和环境生态。

三医”协同改革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复杂性高,须从顶层设计入手,构建激励相容的体制机制,注重政策举措的耦合性,特别是通过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等方面的深化改革,形成“三医”良性互动的激励相容格局,实现“三医”和谐共生、激励相容,形成保障人民健康的合力,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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