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医疗和健康服务业(2022)
一、编制说明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由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制定和实施。
本标准制定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以下简称“专业和社会认可”)为基本依据。
本标准包括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具体分为热带农业、旅游业、互联网大数据和电信业、医疗和健康服务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油气产业、教育和科研领域、宣传文化领域、哲学社科领域、体育(含电子竞技)产业、法律服务领域、航运和维修领域、规划与工程建筑(工业)设计领域、航天领域、管理领域等专业领域)。
符合本标准中任一条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认定为该条款所在类别人才,区分市场认可标准、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获得相应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待遇。
二、市场认可标准
A类人才
1. 核心业务属于海南四大主导产业〔即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房地产业除外)、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下同〕或三大未来产业(即南繁产业、深海产业、航天产业,下同),且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下同)。
2. 服务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或三大未来产业,且根据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在海南汇算清缴前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0万人民币或汇算清缴后连续2年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0万人民币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研发人员、工程师及高技能人才。
B类人才
1. 核心业务属于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或三大未来产业,且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2. 服务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或三大未来产业,且根据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在海南汇算清缴前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00万人民币或汇算清缴后连续2年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0万人民币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研发人员、工程师及高技能人才。
C类人才
1. 核心业务属于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或三大未来产业,且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2. 服务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或三大未来产业,且根据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在海南汇算清缴前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600万人民币或汇算清缴后连续2年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研发人员、工程师及高技能人才。
D类人才
1. 核心业务属于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或三大未来产业,且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2. 服务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或三大未来产业,且根据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在海南汇算清缴前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或汇算清缴后连续2年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研发人员、工程师及高技能人才。
E类人才
1. 核心业务属于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或三大未来产业,且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2. 服务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或三大未来产业,且根据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在海南汇算清缴前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万人民币或汇算清缴后连续2年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人民币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研发人员、工程师及高技能人才。
三、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四)医疗和健康服务业
A类人才
1. 诺贝尔奖(生理学或医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Physiology or Medicine)、沃尔夫奖(Wolf Prize)、拉斯克医学奖(Lasker Medical Research Awards)、邵逸夫奖(生命科学与医学类)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 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4. 国医大师。
5.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
B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吴阶平医学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 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 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各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副主席及以上职务人才。
4. 全国名中医。
C类人才
1.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 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各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中华护理学会会长、副会长。
3. 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4. 近3年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专科汇总排行榜》排行前10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
5.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
D类人才
1.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 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各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省级地方分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中华护理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
3. 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技术带头人。
4. 近3年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排行前100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
5. 省级名中医。
6.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才。
E类人才
1. 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2. 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才。
3. 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4. 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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