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海南省“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卫生健康领域柔性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海南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委属委管各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重要指示精神,柔性吸引卫生健康领域优秀高层次人才到我省服务,根据《海南省“四方之才”汇聚计划管理办法》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就2025年卫生健康柔性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长期在临床一线工作,临床诊疗技术精湛,临床实践能力突出,在重大疾病防治、疑难重症救治方面成效显著,诊疗效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或传染病防治中贡献突出;
(三)学术造诣深厚,主导医学前沿、国家重大健康需求或国内外多中心大样本临床研究,学术成果丰硕,具有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影响力;
(四)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科研技术创新与成果能力出众,研发水平、研究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五)聘期五年及以上,且全职在海南工作;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70周岁,顶尖人才可放宽至75周岁;
(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八)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九)所在用人单位为在海南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者运行状况良好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公共卫生机构);
(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流动的情形。
申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汇聚计划:
(一)在外省入选其他人才项目且支持期尚未结束的,或已入选我省其他人才项目的人才不再申报。
(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
二、申报范围
申报人应于2024年8月31日后到海南工作,目前仍然在岗(衔接2024年海南省卫生健康“银发精英”申报截止时间);或申报人目前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并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签订协议到岗工作的省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申报人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初审,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按属地管理向所在市县卫生健康委推荐(省疾控中心向省疾控局推荐、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卫生单位向乐城管理局推荐)。由所在市县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或乐城管理局审核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疗单位可直接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
(二)组织评审。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权威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并开展项目查重、征求意见、实地考察、党委会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形成拟入选人才名单,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纳入柔性人才引进项目予以支持。
四、优惠待遇
入选卫生健康柔性人才引进项目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全职认定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保障待遇。
五、考核管理
(一)根据《海南省“四方之才”汇聚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柔性人才引进项目人选支持期为5年,在琼服务期间实行协议管理。协议应充分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内容包括引才方式、工作时限、工作目标,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医疗和意外伤害及其他方面的补充保险,在琼服务期间创造产生的专利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事宜以及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柔性人才引进项目人选在琼服务期间应当参加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目标导向、注重实绩的原则,制订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时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指导开展课题和发表论文、人才培养、推动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期满考核在服务期满前3个月内进行,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省委人才办备案。考核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人才,按照退出汇聚计划办理,退还已享受的待遇。
(三)对因个人或者家庭原因提出放弃入选资格的人才,按主动退出办理,不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对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到岗工作,或在岗时间未达到要求、经督促提醒仍不履约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取消入选资格,终止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并记入诚信档案,不得再次参评汇聚计划;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入选人才在支持期内原则上不变更工作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应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经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委人才发展局同意后方可变更。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选将申报材料复印件按一式两份编序号(机打或手写)胶装成册,现场提交或邮寄报送到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具体内容包括:
1.海南省“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卫生健康领域柔性人才引进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
(其中电子版发送至chenlizhi@hainan.gov.cn);
2.申报人退休佐证材料;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复印件和会议纪要;
4.其他佐证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和学位网的相关证明材料、执业医师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成果专利、荣誉表彰、代表性论文、学术任职等;所有复印件均需用人单位审核盖章。
(二)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钟老师;联系电话:65332511、65373065;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312室,邮编:570204;
电子信箱:chenlizhi@hainan.gov.cn。
附件:1.海南省“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卫生健康领域柔性人才
引进项目申报书
2.海南省“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卫生健康领域柔性人才
引进项目申报人选一览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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