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1-5/2019-13684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26日 文 号:琼卫妇幼函〔2019〕9号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6日 时效性: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计生)委,洋浦卫生计生局,省属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我省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版)
我省自2009年起实施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神经管缺陷发生率由2009年的5.1/万下降到2017年1.4/万,低于全国发生率。为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全省计划妊娠和妊娠3个月内城乡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疾病,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
二、项目范围
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所有计划妊娠和妊娠3个月内的城乡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2019年度任务数为5万人(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一)叶酸招标采购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叶酸的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各地委托省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进行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防止出现药品供应不及时等问题。招标采购的叶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国药准字号;剂型为0.4毫克叶酸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GMP资质;所购叶酸片需提供保险服务。
(二)组织管理
1.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统一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省妇幼保健院为省级项目管理指导单位,负责叶酸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定项目的年度叶酸需求量,按计划分配给各市县。省优生优育公共服务中心配合实施。
2.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叶酸服用工作的组织协调,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各市县要做好药品库存的清理工作,凡是过期药品一律收回,统一销毁。
3.各地妇幼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本辖区增补叶酸项目指导机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和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并负责将叶酸分发到辖区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发放机构。
(三)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1.叶酸发放人员收集辖区内计划妊娠和妊娠3个月内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现场免费发放或入户通知其领取免费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至3个月的量,发放人员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及妇女相关信息。并对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情况进行登记。
2.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曾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叶酸发放人员应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每1至2周督促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高危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各基层叶酸发放点要做好叶酸领取和发放登记,设专柜存放叶酸。药品的存放点要选择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药品的变质、过期,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基层叶酸发放人员定期随访目标人群服用叶酸情况,对服用药品后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的要马上停药,尽快到医疗保健机构检查治疗。
四、信息报送
本项目统一采用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收集数据。各市县应在每月7日前完成辖区内上月月报表的上报并审核,于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 月10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季报表的上报和审核。各市县应掌握好药品的发放和库存情况,做好资料归档。
五、经费保障
2019年项目预算经费120万元(参考标准:24元/人),由中央、省财政配套,以资金下达文及测算明细为准。项目经费用于叶酸片的采购,结余经费可用于项目人员培训、指导检查、宣传教育等,具体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六、有关要求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逐级分发叶酸。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同时,要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指标完成情况、台账及报表、药品管理、经费管理、受益人群等。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各地进行监督指导,每年一次;市县级管理机构对辖区发放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
各地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向省妇幼保健院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指标完成、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等内容,并附现场照片),省妇幼保健院每年1月20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报送上年度全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2019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19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任务分配表
市 县 | 2019年计划数(人) |
海口市 | 6000 |
三亚市 | 3000 |
五指山 | 700 |
琼海市 | 3000 |
儋州市 | 5000 |
文昌市 | 4000 |
万宁市 | 3000 |
东方市 | 4000 |
定安县 | 2000 |
屯昌县 | 2500 |
澄迈县 | 2500 |
临高县 | 2500 |
白沙县 | 700 |
昌江县 | 1000 |
乐东县 | 3800 |
陵水县 | 4000 |
保亭县 | 1000 |
琼中县 | 1000 |
洋 浦 | 300 |
合 计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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