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我省白木香叶标准适用问题的函
索引号:00817371-5/2022-00548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文 号:琼卫药政函〔2022〕6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时效性: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海口海关,省疾控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经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鉴于白木香叶在海南省境内有传统食用习惯,决定海南省境内企业以种植的瑞香科沉香属植物白木香(Aquilaria sinensis(Lour.)Sprengel)的叶片生产经营食品时,执行《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白木香叶》(DBS 44/ 011-2018)。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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