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1-5/2023-00066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16日 文 号:琼卫医函〔2023〕25号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6日 时效性:琼卫医函〔2023〕25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医疗机构,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0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禁止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5日,各报名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23年2月20日-3月5日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按工作属地(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医疗机构)受理,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2022年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今年免于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考生在考区审核通过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4月4日;医学综合考试(一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7月5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二)考试时间安排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及合格分数线:
(1)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3年6月3日-14日。
(2)中医类别:2023年6月3日-11日。
(3)口腔类别:2023年6月3日-8日。
(4)公共卫生类别:2023年6月3日-4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2.医学综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及合格分数线:
级 别 时间 | 8月18日(星期五) | 8月19日(星期六) | 8月20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3:30-15: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
临床执业医师 | —— | ——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临床执业助理 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 —— |
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中医类别执业 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中医类别 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乡村全科 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说明:上表中“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
加试时间安排
时间 级别 | 8月19日(星期六) | |
11:05-12:05 | 11:05-11:35 | |
执业医师 | 军事医学 |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
执业助理医师 | —— | 军事医学 |
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三、其他事项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第二次考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现场资格审核后,考生须认真核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上核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医学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和《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十)参加短线医学专业(院前急救或儿科)的须提交《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考生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各报名点须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考生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受理按工作属地原则进行,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单位由本单位医务科(处)受理,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受理。各报名点须采取适当形式将报名时间、地点通知辖区内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和指定地点受理考生报名。各报名点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下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相关表格,张贴于报名地点醒目位置,以便考生报名。
(二)各报名点须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尤其是对近年来发现的学历、专业不符合条件,出具虚假试用期考核证明等问题要严格把关。今年我省将对各报名点的审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各报名点现场审核结束后汇总成《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分类表》(见附件1)和《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各类别报考人数统计表》(见附件2),并签名、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7日前将报名资料送至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医学考试办公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5号6楼607室)。
(四)考试收费按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401号)执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50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180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
考点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66215873。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分类表
2.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各类别报考人数统计表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咨询电话和现场审核地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分类表
报送单位盖章: (类别代码: ) 第 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最高学历 | 毕业专业 | 毕业学校 | 试用单位 | 报考类别代码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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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附件2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各类别报考人数统计表
类 别 | 代码 | 人数 | 类 别 | 代码 | 人数 |
临床执业医师 | 110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210 | ||
口腔执业医师 | 120 |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 220 | ||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 130 |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 230 |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 | 140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240 | ||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 150 |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 250 |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 | 340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440 | ||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216 | ||||
合 计 | 合 计 | ||||
备注: 总人数: |
报送单位: 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
接收单位: 签名:
附件3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咨询电话和现场确认地址
序号 | 报名点 | 咨询电话 | 现场确认地址 |
1 | 海口市卫健委 | 36312677 | 海口市椰海大道390号120急救中心海口市医学会5楼537室 |
2 | 三亚市卫健委 | 88361691 | 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546号三亚市卫健委一楼104 |
3 | 儋州市卫健委 | 23316819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中路132号儋州市医学会三楼会议室 |
4 | 文昌市卫健委 | 63230838 | 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东里17号文昌市卫健委办公楼一楼人事科教室102室 |
5 | 陵水县卫健委 | 83332848 | 陵水县椰林南干道陵水卫健委309室医政医管室 |
6 | 白沙县卫健委 | 27728956 | 白沙县牙叉镇卫生路46号白沙县卫健委人事股 |
7 | 定安县卫健委 | 63833800 | 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政府第二办公区定安县卫健委医政室 |
8 | 东方市卫健委 | 25529632 | 东方市东方大道63号东方市卫健委五楼505办公室 |
9 | 琼中县卫健委 | 86225709 | 琼中县营根镇国兴大道琼中卫健委二楼组织人事岗 |
10 | 屯昌县卫健委 | 67812907 | 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二路127号屯昌卫健委三楼 306室 |
11 | 临高县卫健委 | 28284523 | 临高县临城镇红旗路3号临高县卫健委4楼医政室 |
12 | 保亭县卫健委 | 83661639 | 保亭县保城镇南环中路保亭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室 |
13 | 昌江县卫健委 | 26629418 | 昌江县石碌镇东风路32号昌江卫健委4楼中医药管理办公室 |
14 | 万宁市卫健委 | 62185538 |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西路万宁卫健委5楼人事组 413室 |
15 | 澄迈县卫健委 | 67630036 | 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86号澄迈卫健委医政岗 |
16 | 琼海市卫健委 | 62824081 | 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30号琼海市卫健委一楼医政科 |
17 | 五指山市卫健委 | 86622367 | 五指山市山兰路9号老法院二楼五指山卫健委 医政岗 |
18 | 乐东县卫健委 | 85526678 | 乐东县抱由镇月亮湾路乐东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楼6楼医政宣教与应急职能岗 |
19 | 海南省人民医院 | 68642612 |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省人民医院医务部医疗安全办 |
20 | 海南医学院第一 附属医院 | 66790330 | 海口市龙华路31号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旧门诊楼3楼医务部 |
21 | 海南医学院第二 附属医院 | 66808008 | 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68号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务部 |
22 | 海南省中医院 | 66218263 | 海口市和平北路47号海南省中医院医务部 |
23 | 海南省安宁医院 | 66988767 | 海口市城西镇安宁路3号海南省安宁医院门诊七楼医教科 |
24 | 海南省疾控预防 控制中心 | 65394153 | 海口市海府路40号海南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处 |
25 | 海南省第五人民 医院 | 66512560 | 海口市龙华路8号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医教科 |
26 | 海南省妇女儿童 医学中心 | 36689605 | 海口市龙昆南路75号汇隆广场三单元六楼行政办公区教学科 |
27 | 海南省肿瘤医院 | 36391821 |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西四街9号海南省肿瘤医院C区一楼医务部 |
28 | 海南省老年病医院 | 65986708 |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新桥路15号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办公楼负一楼人力资源部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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