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2025—2030年)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1-5/2024-00553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7日 时效性: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2025—2030年通知

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913)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文件精神,扩大我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模,提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质量,我委组织制定《海南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2025—2030)》,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南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2025—2030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925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

2025—203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913)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文件精神规范(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提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质量,结合我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 2024 年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免费培养项目招生人数的通知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国正式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同年,我国启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尽管全科医生培养主要途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转岗培训等多种方式然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仍然是当前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的有效途径

2011年起至今,我省共招收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1111人(其中中医全科转岗培训278人),共培训合格970人(其中中医206人)。截至2023年底,我省共注册为全科医生的人数共计329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3.16(我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目标为4。分机构看(详见表1),数量排名前三的为乡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分别为1811人、595人、380人,占比为54.91%18.04%11.52%分地区看(详见表2),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量少于2.50的地区有海口(2.17)等1个市县,少于3.00的地区有三亚(2.70)、文昌(2.72)和临高(2.93)等3个市县。

当前,我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为:一是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海口、三亚等部分市县重视程度不高,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滞后;二是全科医生转岗基地数量少、培训条件不足,难以满足培训需求;三是培训过程管理不够严格、培训质量有待提高;四是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制约转岗培训意愿;五是转岗培训工学矛盾突出,多数单位不愿派人参加转岗培训。


          表1  2021—2023年海南省各类机构全科医生数

地区

合计

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数

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2021

2022

2023

2021

2022

2023

2022

2023

2022

2023

  

2802

3064

3298

2502

2694

2872

1688

1337

370

426

  其中:医院

673

692

595

673

692

595

574

400

0

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7

27

32

17

27

32

10

26

0

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57

390

380

349

384

374

200

136

6

6

乡镇卫生院

1430

1592

1811

1325

1448

1658

846

719

144

153

门诊部

41

44

58

40

42

57

22

18

2

1

村卫生室

239

269

332

54

53

67

19

19

216

265

诊所类

45

50

90

44

48

89

17

19

2

1


注:2021年起,全科医生数指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数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2  2023海南省各地全科医生数

地  区


全科医生数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合计

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数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3298

2872

426

3.16

海口市

651

627

24

2.17

三亚市

299

260

39

2.70

儋州市

402

351

51

3.96

五指山市

59

56

3

5.21

琼海市

227

202

25

4.21

文昌市

155

136

19

2.72

万宁市

211

158

53

3.78

东方市

139

115

24

3.02

定安县

88

79

9

3.06

屯昌县

123

95

28

4.82

澄迈县

159

127

32

3.14

临高县

124

113

11

2.93

白沙县

68

53

15

4.15

昌江县

101

81

20

4.29

乐东县

158

138

20

3.35

陵水县

126

114

12

3.30

保亭县

82

75

7

5.20

琼中县

126

92

34

6.95

二、基本原则

1.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工作力度,立足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需要,努力实现培训数量质量的两个同步大幅提升

2.改革创新,注重绩效。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在严格落实国家培训大纲的同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培训绩效管理

3.形成合力,加强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形成省、市(县)、培训基地和派出单位之间的工作合力,完善保障措施,加大培训经费投入,落实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三、主要目标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热爱全科医学事业,掌握全科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达到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基本要求,能够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主要目标以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最新版)为准。

2024年按照国家已下达的年度任务执行。2025—2030年期间,共招收培训人数不少于1100名(每年不少于220名),共培训合格人数不少于1000名(每年不少于200名)。其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原则上招收人数不少于880名,培训合格人数不少于800名,中医全科转岗培训原则上招收人数不少于220名,培训合格人数不少于200名。

            表3  2025—2030海南省各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

地区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量(人)

年培训招收

全科医生数量(人)

年培训合格

全科医生数量(人)

合计

全科医生数量(人)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1000

900

100

220

200

海口市

220

200

20

48

44

三亚市

115

100

15

25

23

三沙市






儋州市

100

90

10

22

20

五指山市

20

16

4

4

4

琼海市

50

42

8

11

10

文昌市

50

45

5

11

10

万宁市

60

55

5

13

12

东方市

50

47

3

11

10

定安县

40

37

3

9

8

屯昌县

30

27

3

7

6

澄迈县

50

47

3

11

10

临高县

50

47

3

11

10

白沙县

25

22

3

6

5

昌江县

25

22

3

6

5

乐东县

40

37

3

9

8

陵水县

30

27

3

7

6

保亭县

25

22

3

6

5

琼中县

20

17

3

4

4


注:1.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数量应按照培训合格数量*110%计算。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量可统筹使用。

3.本表数量包括临床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数,两者统筹安排,不设具体的比例分配。

四、培训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医)临床医师可申请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政府办和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申请年度831日)、已取得(中医)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尚未接受过(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中医)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二)二级及以上医院人员

政府办和社会办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申请年度831日)、已取得(中医)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拟从事(中医)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中医)全科医生培训的其他(中医)临床执业医师

五、培训安排
  (一)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1.培训内容、时间及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和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等四个模块。培训总时长不少于12个月,可以在2年内完成。培训采取模块式教学,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培训内容。其中,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等2个模块由国家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教研室(系)承担。培训内容、时间及方式详见表4

      

         表4  海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内容、单位、时间及方式

培训模块

培训单位/轮转科室

培训时间

培训方式

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

由国家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教研室(系)承担。各培训基地需提前将教学大纲报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1个月(共160学时)

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面授与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面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可分次进行。

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

全科医学科

2个月

1.由二级以上医院或者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月;培训基地暂未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的,其全科医学科的轮转时间计入内科

2.内科应当依据《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要求的主要病种/健康问题选择轮转相应三级学科科室;

3.皮肤科和精神科的轮转时间共1个月,培训对象可结合实际合理选择;

4.外科、妇科、皮肤科、精神科以门诊教学为主。

内科

2个月

神经内科

1个月

儿科

1个月

急诊科

1个月

外科

1个月

妇科

1个月

皮肤科、精神科

1个月

基层医疗卫生实践

由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在全科、预防保健科、康复医疗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进行训练

1个月(共160学时)

分为全科医疗实践和公共卫生实践。

全科临床思维训练

由国家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科承担,穿插在培训全过程。各培训基地需要提前将教学大纲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20学时(穿插培训全过程)

以病例讨论为主,采用教学示范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门诊教学、病房教学、基层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病例讨论应不少于10次。

2.培训内容减免
  各临床培训基地应根据培训对象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时间截至培训报到当日),按照以下规定减免相关培训内容。培训减免内容及时间需在《海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上填写减免申请并一并审批,未填写减免申请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不得减免。 

(一)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对象,其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可予以减免。
  (二)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对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其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可予以减免。
  (三)来自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培训对象,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其原从事专科(以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注册范围为准)所对应二级学科的临床轮转培训可予以减免,其中医师执业注册范围为内科、神经内科、急诊科专业的,其内科、神经内科、急诊科的临床轮转培训可同时予以减免;在所在医院独立设置的全科医学科全职从事全科医疗、教学工作满2年的,其临床轮转培训、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可予以减免。
  (四)来自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培训对象,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其临床轮转培训可予以减免;在所在医院独立设置的全科医学科从事全科医疗、教学工作满1年的,其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可予以减免。

3.考核与结业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业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专门机构统一组织。理论考核或实践技能考核不合格者,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委托专门机构统一组织补考。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全部合格者,获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相关安排严格依照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最新版)执行。

六、培训基地

(一)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

按照培训模块和时间,分为三类,承担任务、产生办法及有关要求如下。

1.理论培训基地:负责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由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年度需要遴选指定我省1—2家国家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教研室(系)承担,理论培训基地需将教学大纲提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理论培训基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我省的国家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均可根据省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统筹择优指定理论培训基地。

2.临床培训基地:负责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由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年度需要提前遴选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作为临床培训基地。鼓励具有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能力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省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统筹择优遴选确定临床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及其数量根据培训质量和培训需求动态调整,已开展培训且质量好的临床培训基地享有保留培训基地优化权。参训人员优先安排在本人所在的临床培训基地参加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

3.基层实践基地: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分为全科医疗实践和公共卫生实践两部分。基层实践基地由临床培训基地负责选择确定并签订培训协议,在申报临床培训基地时一并申报,培训质量和容量均需达到培训要求。基层实践基地的教学活动由临床培训基地负责安排,临床培训基地应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加强基层实践基地的支持和指导。基层实践基地教学质量不合格的,临床培训基地将取消基地资格。

以上三类基地中,临床培训基地承担承上启下作用,根据省级安排配合开展培训招收和结业考核等工作,并负责联系对接理论培训基地和支持指导基层实践基地。

(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

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认定严格依照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最新版)执行。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积极申请省和市县财政给予补助,鼓励培训基地和派出单位加大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转岗培训工作。

(二)经费使用。财政补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对象的生活补助和教学实践活动,可具体用于培训对象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教学实践活动、培训考核、师资教学补助及师资培训等方面。

(三)经费分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理论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含结业考试相关费用)和基层实践基地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原则上按照15%70%15%的比例进行安排,由财政部门直接分别分配下达。(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财政补助专项经费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四)经费管理。培训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法严格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是当前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的有效途径,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化医改、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如期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培训目标。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培训体系,严格培训质量控制,推动全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扎实稳妥有效开展。由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项组织管理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省卫生健康委会同中医药管理局局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订全省和各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年度计划,培训计划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重点倾斜,同等条件下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培训对象优先招收。经单位同意派出参加(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原单位应当保证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与其派出的参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协议中规定参训人员培训合格后在派出单位继续服务年限。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中医)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全科医疗服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补贴。培训对象注册(中医)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后,应当积极参与(中医)全科医疗工作或从事(中医)全科医学带教工作,并纳入医师定期考核。  

(三)加强监督管理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培训质量为核心,针对(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关键环节,强化各市(县)、各培训基地(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加强政策宣教,完善对实施过程的指导、监测和检查评估,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对培训基地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加强培训经费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不截留、挪用。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委托第三方对各地工作开展、过程管理、培训质量与效果等进行外部评价。

(四)压实基地责任各培训基地是实施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做好培训工作,要结合学员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切实落实培训减免内容和时间,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妥善保管学员个人信息、教学计划、考核记录及其他培训相关资料,做好信息管理、考勤、过程监管和考核等工作,确保培训效果与质量。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打造高质量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带教激励机制,在进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应结合带教任务和质量给予适当倾斜。鼓励培训基地与结业返岗学员所在单位开展持续性教学合作。

附件

   海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申请审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粘贴2寸免冠身份证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职务

/职称


从医年限


基层工作

年限


执业类别


执业资格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培训前

从事工作


培训后

拟从事工作


个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拟申请培训基地


拟申请减免培训内容

及培训时间

(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市县卫生健康委审核意见

(非市县所属医疗机构人员申请不需要

市县卫生健康委审核)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本人一份,原单位人事部门留底一份、培训基地一份(可复印)。2.学员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及拟申请减免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相关证明材料附后(需一并扫描上报)。3.申请人员应服从培训基地统筹调整。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hnswshjhsywyh@126.com 技术支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4 邮编:570203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hnswshjhsywyh@126.com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7号

琼ICP备05000041号 网站标识码 46000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