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写,现向社会公布。本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st.hain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st.hainan.gov.cn/swjw/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邮编:570203;电话:65388358;传真:65388312)。
一、总体情况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在海南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立足于卫生健康部门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公开本部门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公众对卫生健康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
2020年度,我委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布政府信息936条,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动态信息1683条,通过“健康新海南”微信公众号公布动态信息1276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5条。制作依申请公开信息495条,收到申请26例,均依法进行办理。全年没有政府信息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类案件。
(一)成立领导机构,理顺工作机制。我委成立了由委主任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信息中心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和实施。同时,各处室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的依法依时依规范挂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查通报。制定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工作考核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督查和季度通报制度。要求各处室按季度报送公文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统计情况和主动公开公文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情况。委办公室对各处室公文统计和挂网工作进行季度通报。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进行了责任分解,对各牵头事项和配合事项均明确责任处室、工作要求和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要点得到贯彻落实。
(三)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新冠疫情防控信息的公开。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设立疫情监测部门,并派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核实、分析疫情数据,及时报告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疾控中心积极报告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监测资料和数据,我委依据报告情况于每月15日前在委网站“疫情简报”栏公布我省上一月法定传染病疫情。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我委在网上开辟了新冠病毒肺炎专栏,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增强百姓战胜疫情的信心。向社会公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每日流行病学风险提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等信息。并开展防控知识普及,开辟智能AI智能问答功能,很好地解决百姓心中对病毒防控的疑惑,确保做好防控工作。完善和更新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板块内容,改版官网疫情防控和疫情实时动态专栏,我省疫情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走在全国前面,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积极公开服务指南,提供优质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高质量完成窗口受理事项。结合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受理制改革在委网站上设置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便民高效服务,实现审批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极力推行“极简审批”“快速备案”。及时公开审批信息,维护群众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食品标准备案等涉及公民人身安全健康的信息,及时公开在相关网站,便于群众查询维权。
(五)认真开展政策解读。我委在委网站开通了政策解读专栏,责成处室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如《海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对办法出台的依据和目的进行说明。并明确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同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较好地对办法进行了解读,使得办法核心内容一目了然。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我委认真做好对热点和公众关注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认真做好舆情监测。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积极协调相关处室及时回应媒体及公众关切问题,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召开孕产妇、儿童疫情防护、社会心理服务、个人防护、聚集性病例等相关内容新闻发布会共28场,召开媒体通气会发布信息7场,新闻直播30场。严密监测和回应各类负面舆情,精准传递正确信息。制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舆情快报》157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舆情专报》153期,疫情以来,共处理舆情31起。有效控制舆情发酵,收到较好效果。
(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原《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规定》,我委审批办继续牵头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协同各相关处室,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八)强化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落实国办、省府办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新媒体日常监管。针对上级部门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分期分批及时整改。委统计信息中心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网站日常技术保障工作和运行监测工作。2020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问责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12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5 | +4 | 41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2 | 49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9 | 0 | 0 | |
行政强制 | 2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644.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1 | 0 | 0 | 0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1 | 0 | 0 | 0 | 0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5 | 1 | 0 | 0 | 0 | 0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各处室均存在人员轮岗或调动现象,交接工作没有做到位,衔接性不好。二是受应对新冠疫情工作影响。我委是新冠肺炎防控主责单位,上半年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大部分人被抽调充实到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务信息工作。三是委直属单位网站存在错漏信息。下步,我委将责成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起相对固定的信息公开队伍。同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政府信息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我委行政执法队伍--省卫生监督总队因机构改革撤销编制,故2020年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均为零。
二是2020年,我委共办理建议提案共96件。其中,人大建议29件(主办18件、会办11件),政协提案67件(主办38件、会办29件)。提案内容涉及健康产业、医政管理、传染病防控、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科技教育、中医中药、生育政策、老龄政策、家庭发展等,几乎涵盖卫生健康的各个领域。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分别在省人大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网络平台和省智慧政协平台交答复意见,该公开的按照规定主动公开。办结率为100%,反馈均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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