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废止海南省社会抚养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1-5/2022-00114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2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4日 时效性:琼财税〔2022〕60号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废止海南省社会抚养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62号)要求,决定废止《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抚养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非税〔2004〕402号)文件,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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