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健康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1-5/2023-00014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文 号:琼卫函〔2022〕125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时效性:


琼卫函〔2022125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健康领域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海南省卫生健康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校对人:李旭晖





海南省卫生健康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激发与卫生健康相关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聚焦优化卫生健康政务服务、公平竞争环境、健康产业服务贸易、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深化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改革

(一)继续下放审批权限。研究将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调整至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县审批局)。(审批办牵头,医政医管局、法规处、职业健康处、科技教育处、各市县卫生健康委配合,2023年底前完成)


(二)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改革。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到场办理和涉密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原则上全部列入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清单。2022年底可办率达到65%以上,可办事项使用率达到60%以上;2023年底可办率进一步提升至80%以上,可办事项使用率提升至70%以上;到2024年底,可办率不少于95%,可办事项使用率不少于80%,基本实现全省办事“零跑动为常态,必须到现场为例外”;到2025年,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可办率、可办事项使用率达到营商环境国内一流的目标要求。(审批办牵头,2025年底前完成)


(三)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精细化梳理。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及数字化转型,同一事项同一标准,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2022年至2025年,每年至少完成15个高频政务服务精细化梳理,通过减环境、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等“四减”服务,切实便利企业和群众。(审批办牵头,2025年底前完成)


(四)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改革。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项办事服务”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个行业”主题,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操作流程重构,推进部门协同、并联审批,实现“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继续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出生一件事”全面应用。推动实施“门诊”“专科医院”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审批办牵头,规划信息处、医政医管局、人口家庭处、妇幼处配合,2023年底前完成)


(五)探索建立首席服务专员制度。推行“店小二”服务,建立“首席服务专员+服务专员+协调员+联络员”的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团队,健全快速响应及问题处理机制,做到“企业吹哨,服务报到”,专人跟踪落实后续各项工作。(法规处牵头,2022年底前完成)


二、坚持卫生健康市场公平竞争

(六)规范卫生行业采购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的程序、规则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建立“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成立省卫生健康委设备采购办,牵头负责三级公立医院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研究制定《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省级三级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廉政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大型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财务处、规划信息处牵头,2022年底前)


(七)加大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支持社会办医优先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社会办医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同等参与职称评审,且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在遴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以及推进临床服务能力建设时,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并向社会办医适当倾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相关业务和人才培训,为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平等提供名额。(人事处、医政医管局、科技教育处、妇幼健康处、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推进。)


三、推进医疗健康产业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八)依托展会、论坛等平台加大医疗健康产业招商力度。支持海南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中国(海南)医美产业之都高峰论坛暨博览会、世界数字疗法大会等纳入省级会展项目,依托各会展项目持续提升健康产业品牌影响力,加大医疗健康产业招商力度。充分发挥乐城先行区政策优势和海南自然资源优势,持续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促进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健康产业与对外合作局牵头,持续推进)


四、推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九)加强卫生健康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和省一体化监管平台,建立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处罚的衔接机制,将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修订《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明确免罚、减轻或从轻、从重处罚情形。制定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针对健康产业出现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业态和新模式,健全全链条、全流程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综合监督处牵头,2023年底前)


(十)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过程监管机制。建立以将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依法执业自查与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各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等为基础的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立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监管“红、黑名单”,出台“三医”联动信用监管主体制度,并将信用监管结果应用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事前审批、校验。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为手段,开展“监管一件事”改革。推进健康证明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并制定《海南省健康证明数字化监管服务指南》。(综合监督处牵头,规划信息处配合,2024年底前完成)


五、对标自贸港建设要求创造国际化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十一)深入推进健康海南行动。积极整合资源,推进人均寿命提升行动融入健康海南行动体系,建立评价指标和监测评估体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有效控制威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自贸港人民的健康。扎实推进“2+3”健康服务包,按照“1年试点、2年全覆盖”分步实施,“2+3”疾病基本实现“应防尽防、应筛尽筛、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力争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立体化、数字化综合精准防控”为主要特征的“海南模式”。(健康海南行动推进委员会、“2+3健康服务包推进小组”牵头,持续推进)


(十二)抓严抓细抓实传染病疫情防控。快速精准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着力提升全省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点管理能力。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演练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疾病预防控制处、卫生应急办牵头,各市县卫生健康委配合,2023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十三)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省疾控中心新址建设,提升五大区域中心疾控机构能力水平,创新医防融合机制,打造“1+5+N”优质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平战结合救治体系,在海口和三亚设置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加强儋州、琼海、五指山三大区域医疗中心传染病收治容量和能力建设,其余市县在综合医院改扩建传染科或设置可转换病房,构建“2+3+N”重大疫情救治网络,提升传染病诊疗救治能力。(医政医管局、疾病预防控制处牵头,各市县卫生健康委配合,2025年底完成)


(十四)持续提升优质高效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措施,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群众岛外就医。逐步在全省三级甲等医院设置国际门诊,为外籍人士提供国际化优质医疗服务。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医师技能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外籍医师来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管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推动省市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建设,有效提升县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样板工程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工程,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政医管局、体改处、基层卫生健康处牵头,各市县卫生健康委配合,持续推进)


(十五)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完善“三医联动一张网(一期)”功能,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基础信息化水平,消除“三医”部门间和行业内部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实施“‘三医’联动一张网(二期)”项目建设,拓展“三医”应用场景。开展“5G”应用配套制度建设,梳理“5G”应用相关流程规范,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支撑。探索拓展“5G+AI”应用场景,赋能医共体建设。按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五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甲;二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四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三甲标准,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复审),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效率。(规划信息处、医政医管局、基层卫生健康处牵头,各市县卫生健康委配合,2025年底完成)


(十六)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加强公立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到2023年实现县办公立中医院全覆盖。开展中医药重点(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药重大疾病治疗能力。开展多层次的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促进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启动近海岛屿中药资源普查,彻底摸清近海岛屿中药资源;开展南药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中医药力量。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建设三亚市中医院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将海南打造成中医药走向世界的窗口。(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各市县卫生健康委配合,2023年底前完成)


六、大力破解养老育幼服务难题营造轻松干事创业环境

(十七)扎实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和婴幼儿托育服务。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开展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试点工作。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公立型与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到2025年,实现公立型或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市县全覆盖,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老龄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牵头,各市县卫生健康委配合,2025年底完成)


七、积极创造卫生人才引进良好环境

(十八)深入实施重点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加大“好院长”“好医生”人才引进力度,面向全国大力集聚管理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广受国内同行认可的高水平医院管理型人才和临床、科研工作经验及公共卫生工作经验丰富的急需紧缺高层次卫生人才。持续实施“银发精英”汇聚计划,大力吸引退休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来琼服务。扎实推进“京医老专家”智力支持海南行动,每年组织退休名医和老专家到我省开展智力支持工作。(人事处牵头,各市县卫生健康委配合,持续推进)


(十九)完善卫生健康人才“单一窗口”“人才一件事”服务。探索建立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制度,协助落实相关待遇和保障,让人才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各类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持续做好全职引进的A、B类人才诊疗手册办理、医疗费用管理及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省医疗保健局、医政医管局牵头,持续推进)


八、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卫生健康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七要件”要求进一步细化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战。动态调整重点任务清单,确保精准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十一)落实分工职责。各责任单位要针对牵头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牵头任务落实。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牵头处室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前将相关落实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二十二)加强督查考核。省卫生健康委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采取实地暗访、督查督办、线索核查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单位抓好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激励和奖惩机制,常态化通报营商环境建设正反面典型。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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