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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征求《关于规范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30 15:32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征求《关于规范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经营服务机构服务行为,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健康开展,根据《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办拟制了《关于规范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0年11月13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海南省爱卫办。

    通讯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大楼

              317房

邮    编:570203

    电子信箱:hnaiwei123@qq.com

    话:6538835665388059(传真)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

备案工作的通知


    根据《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省从2020年12月起,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实施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的服务机构。

    异地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的省内或省外机构,在首次承接业务前应在服务所在市县做好备案。

    二、备案机构

    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办。

    三、备案项目

    备案项目为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

    四、备案期限

    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和办理好税务登记或者变更经营范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爱卫办备案。

    五、备案程序

(一)资料提交

    服务机构向所在地的市县爱卫办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如下材料:

    1.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表(详见附件1);

    2.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机构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经营场所、库房位置图、平面图;

    5.专用药物与器械清单;

    6.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7.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操作规程);

    8.服务机构所在地爱卫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或业务能力评价意见(此项在办理异地备案才需提供)。

    (二)资料受理

    各市县爱卫办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服务机构备案资料的受理工作。对资料齐全的,出具《备案资料接收凭证》;不齐全的,出具《备案资料补正通知书》,补齐后出具《备案受理通知书》(详见附件2)。

    (三)备案登记

    市县爱卫办对备案服务机构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备案手续,并发出《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书》(详见附件3)。对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书面通知备案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备案变更

    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五)备案撤销

    已完成备案的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县爱卫办可以撤销备案:

   1.登记机关吊销或撤销营业执照的。

    2.服务机构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

    3.服务机构申请撤销备案并经备案机关同意的。

    4.其他需要撤销备案的情形。

    六、职责分工

    省爱卫办负责指导全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和公示工作;备案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市县爱卫办具体承办本辖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和公示工作。    

    七、信息报送与公示

    服务机构备案信息的报送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市县爱卫办每月5日前将辖区内的备案情况以纸质和Excel电子表格形式(详见附件4)报省爱卫办。

    市县爱卫办对已备案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服务机构15日内在市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一)有合法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

    (二)有完整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操作规程;

    (三)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

    (四)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库房、专用药物与器械;

(五)收费合理。

    八、监督管理

    各市县爱卫办要指定专人负责备案工作,加强对本地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做好备案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每年对已公示机构进行监督抽查。 

    附件: 1.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表

         2.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文书样本

         3.海南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书

         4.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月报表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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