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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 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06 15:16 【字体: 小   中   大

琼卫科教函202316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

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我委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全省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工作组织

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统组织,指导、监督培训基地做好2023年度住培招收工作。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正在或拟在我省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从事临床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人员。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学员和社会学员两类。

单位学员是指已被用人单位招录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学员,主要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含二级的住院医师(主要为应届毕业的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省、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入职未满3年的公共卫生医师

(二)社会学员是指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学员接受培训后自主择业。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期间不招收社会学员

三、招收工作安排

(一)各培训基地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名额制定本基地2023年度学员招收计划,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管理信息平台https://hainan.wsglw.net/)——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报管理中心备案。培训基地制定2023年住培招收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34月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和本基地医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报名,登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笔试、面试考核,拟录取人员公示,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等工作。各培训基地2023年住培招收工作应于630日前全部完成。

(二)学员自行登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上传个人免冠彩色照片、第二代身份证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学员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等相关资料单位学员还应上传聘用合同、所在单位同意学员报考参训的函件。

学员可选择填报1个培训基地志愿多个专业,不可同一时段2及以上培训基地。允许学员选报多个专业并服从调剂,学员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相一致,并与将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专业一致。培训专业志愿一经提交,即不予更改。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可咨询华医网技术人员。

(三)培训基地完成学员录取工作后,应及时将最终招收录取名单报省卫生健康委予以公布各培训基地根据本基地住培工作安排开展学员报到参训工作,并将学员个人信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报至中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网。

四)已被报考的培训基地录取并且名单已经上报的学员不得申请退出再参加其他培训基地的招收,一经查实取消其2023年报名、培训资格。未被录取的学员可继续报名参加其他培训基地组织培训招收。

培训待遇

一)单位学员

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并享有培训基地生活补助(平均不少于1.2万元/公共卫生医师除外)、中央财政生活补助(2万元/年)、省财政生活补助(0.6万元/年)。培训基地与委派单位、单位学员签订三方培训协议。

(二)社会学员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86)规定,培训基地应与社会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培训期间的社会保险(含公积金)和基本工资待遇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以培训基地招生简章公布数据为准),并享有中央财政生活补助(2万元/年)、省财政生活补助(0.6万元/年)和培训基地发放的绩效性奖金(平均不少于1.2万元/年)。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学员自主择业。

、有关要求

(一)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86)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国家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规定,医师暂不含公共卫生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卫生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请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2023年住培招收工作,制定好培训招收工作实施方案招收简章,确保完成本基地2023年培训招收任务。根据招收任务完成需求可组织多场次招收。要把好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不得弄虚作假。招收考核应确保公平、公正,不得徇私舞弊要根据招收考成绩择优录取学员。

各培训基地2023年培训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基地年度核内容,并作为2024年培训招收名额审批的重要依据。

)各市县卫生健康要重点组织2023国家农村订单定向的全部毕业生报名参加培训,并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录取工作安排,按时选送学员参加培训。同时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269号)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全科医生培训,选派人员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由选派单位按在职在岗人员对待的规定,做好国家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培训保障工作。

2023国家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推荐参加住培五省市代培的除外)由海南医学院根据《全科及中医全科专业招收名额分配表》和培训志愿情况,结合毕业生学分绩点,统筹分配到各培训基地,培训分配名单请于61517:00前将报管理中心审核。

2023住培六省(市)代培从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当年招聘的住院医师中选派。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组织本市县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医师、省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组织本单位的住院医师全部报名参加2023住培六省(市)代培招收工作(代培招收工作另行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住培招收工作要求,已招收的在培学员不得无故退培并重新报名参加培训。被基地录取但无故不报到参训或退培的学员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的培训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招收的培训学员必须连续参加并完成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暂停培训;申请暂停培训者按无故退培处理,其原有培训经历不保留。各培训基地、各单位不得聘用履约服务期内和违约的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及其他单位委培的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对违反规定的培训基地、单位,我委将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培训基地的资格。

报考学员存在报名资料、人员身份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年的报名、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专硕并轨研究生、军人2023年住培招收计划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的,可纳入我省住培项目统一实施与管理。

各培训基地请于61517:00前将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2023级临床医学、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专硕并轨研究生及军人学员名单、相关录取资料及拟培训专业报管理中心审核。容量不足的专业基地不得接收专硕并轨研究生、军人学员进行培训。

(九)各住培基地要做好招录政策的宣传,同时学员招收的有关工作动态请关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管理信息平台以及各培训基地医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十)对培训基地开展培训招收工作有异议的,可向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及时反映。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  65351421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许林洪,68614221

科教管理信息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

陈菲菲15120623366张平13637666517

冼乐净13976981010;欧洋15120623366

附件:1.2023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收专业基地目录

2.2023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收名额分配表

3.全科及中医全科专业招收名额分配表

          4.培训基地联系方式汇总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4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收专业基地目录

序号

培训基地

专业基地

备注

1

海南省人民医院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2

海南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妇产科、麻醉科、全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3

海南医学院

第二附属医院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耳鼻咽喉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临床病理科、预防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4

海口市人民医院

内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全科、外科、妇产科、眼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检验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海南省眼科医院为眼科专业基地协同单位

5

三亚中心医院

内科、妇产科、儿科、神经内科、全科、急诊科、外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6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内科、神经内科、外科、麻醉科、全科、超声医学科


7

海南省中医院

中医、中医全科


8

海口市中医医院

中医、中医全科


9

三亚市中医院

中医、中医全科


10

琼海市中医院

中医、中医全科

海南省中医院协同基地

11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共卫生


附件2

2023年海南省培基地招收名额分配表

序号

培训基地

2023

招收名额

其中紧缺专业招收名额(应完成的最低招收指标数,各培训基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指标数)


全科

儿科

妇产科

麻醉科

急诊科

临床病理科

重症医学科

中医全科

眼科










1

海南省人民医院

110

25

6

8

5

3

2

2












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65

20

3

5

3

2

1

2












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110

25

4

7

6

1

1

3












4

海口市人民医院

80

20

5

5

5

6


6


5










5

三亚中心医院

50

15

4

4

4

3


2












6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35

10


















7

海南省中医院

80








20











8

海口市中医医院

35








10











9

三亚市中医院

28








8











10

琼海市中医院

22








7











11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



















合计

625

115

22

29

27

15

4

15

45

5










附件3

全科及中医全科专业招收名额分配表

序号

培训基地

全科、中医全科专业

招收名额

其中订单定向生招收名额

其中对外招收名额

1

海南省人民医院

25

23

2

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

19

1

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5

23

2

4

海口市人民医院

20

19

1

5

三亚中心医院

15

14

1

6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10

9

1

7

海南省中医院

20

18

2

8

海口市中医医院

10

8

2

9

三亚市中医院

8

7

1

10

琼海市中医院

7

6

1

合计

160

146

14


附件4

培训基地联系方式汇总表

序号

培训基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海南省人民医院

周晓莉

68642611

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赖信翔

66743503

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林少芳

66809246

4

海口市人民医院

蔡亲祥

66189631

5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常琼英

65920163

6

三亚中心医院

邢梓妍

38236009

7

海南省中医院

秦扬

66131236

8

海口市中医医院

陆征麟

36696206

9

三亚市中医院

符钰尉

88706051

10

琼海市中医院

毛润佳

62810835

11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廷婷

6539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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