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科教函〔2025〕3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廖军违反医学科研诚信案件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2024年10月,我委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在结题形式审查时发现1项申请结题项目发表论文涉嫌存在科研诚信问题,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研究制定了《涉嫌科研失信论文调查方案》,成立调查小组,启动对相关人员的现场调查。为建立我省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共通报常态机制,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对科研失信行为“零容忍”高压态势,现将海口市人民医院廖军违反医学科研诚信案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认定
廖军(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据被调查人廖军陈述,投稿期刊《智慧医学》为百度检索所得,经与中华医学会核实,《智慧医学》期刊为套用刊号的假刊,且该论文发表未按程序报科室主任和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批,与假杂志社的沟通聊天记录被其本人删除,无法支撑其不知刊物是假刊的陈述,杂志社版面发票金额为1980.00元,廖军转款1800.00元,未进行报销,存在投机取巧的主观故意。被调查人廖军无法提供研究原始数据记录以及分析图表,问卷调查表不规范、无法溯源,且字迹系研究者本人所填,调查组认为该项研究数据不真实、虚构研究分析过程,论文内容和研究结果不真实。认定廖军违反《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二条第二款“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伪造实验研究数据和结论”、第四款“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和荣誉”等科研失信行为。
二、论文运用情况
被调查人廖军将本论文用于申请2024年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颌骨囊性病变患者就医延迟的动态变化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结题。
三、处理结果
被调查人廖军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结果、伪造实验数据和结论,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作为海南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行为。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论文作者廖军科研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给予以下处理:
1.对廖军全省公开通报;
2.对廖军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3.取消5年内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
4.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
5.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
6.取消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
7.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8.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医院科研奖励,退还违规使用的经费;
9.被处理人是中共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材料移交医院纪委处理。
四、暴露问题
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海口市人民医院在科研管理方面未严格履行单位职责,医院内部科研管理体系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科研项目审查不实不严,特此提出通报批评。
五、案件警示
此次案件的调查处理,依然暴露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科研管理底数不清,进度不明等问题。当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面向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此为契机,实现医疗机构和科研人员专项整治活动全覆盖,务求取得实效,坚决遏制我省卫生健康领域医学科研不端行为频发的态势。
联系人及电话:袁芳、张丞,0898-65335569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 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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