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八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党委进行了巡视,对省中医院党委进行了延伸巡视。2024年4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党委把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检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严格对照巡视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有力推进整改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认真研究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并逐一对照整改事项明确责任人,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和明确完成时限,做到具体、清晰、明了、可操作,与问题一一对应,确保了问题个个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强调度指挥,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举一反三和制度建设。坚持系统施治、重点解决带有行业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出台《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接待医药相关企业代表管理暂行规定》等多项制度规定,真正使巡视问题整改转化成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省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党委会议和巡视整改专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强化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委党委书记把握整改难度分类,全力以赴抓好6个月集中整改期时间节点,集中时间和力量攻坚克难,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并带头领办“看病贵”等重难点问题28项,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集体“会诊”,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坚持对巡视指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督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立行立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分别进行调度,先后多次组织专题会和带队调研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内具体问题,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
二、集中整改期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坚决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委会(扩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读书班第一议题,并组织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印发《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读书班学习方案》,明确要求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加强次均医药费用有关数据指标监测,联合省医保局印发《15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以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24年8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我省公立医院2024年1—6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监测结果的通报》,全省三级、二级公立医院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1441.54元和5615.64元,同比分别下降11.93%和16.44%,持续保持稳中略降的良好趋势。印发《开展高额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核查情况的通报》《关于高额异常住院费用病例和门诊大额处方药品使用情况核查的通报》,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三是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体现“人民性”“公正性”。全面梳理仍在生效的其他政策措施,如有涉及排除、限制医责险、医责险保险经纪服务市场竞争的内容,依法予以修订或者废止,并将被修订、废止的文件及时在官方网站更新、撤除或者标注废止等,依法向社会公开修订或者废止有关文件情况,以消除影响。
(二)关于落实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国九条”政策,积极协助乐城先行区公立医院与国内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博鳌举办2024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论坛,提升园区公立医院品牌力。按照《三医信用专班乐城项目2024年度推进计划》,开展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指标的优化调整。截至目前,已完成23家医疗机构的信用评价,初始等级为:A级3家;B级17家;C级3家。二是扎实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了健康产业发展举措。三是协同推进康养产业发展。推动开发精品康养旅游线路。持续推介海南数字疗法政策优势,以重点园区为产业落地平台,吸引69家数字疗法创新企业落地海南。组织老年健康专家组对部分市县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不断提高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三)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加强运营管理,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通过实地走访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等市县所辖医院、省人民医院、海医一附院、海医二附院等,督导推进公立医院运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要求严格落实2024年度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和主要指标监测清单,现已完成对省人民医院2024年综改任务清单进一步分解,将6大项18小项的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为39项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举措,确定完成时间节点、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二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印发《加快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的通知》,督促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市按要求加快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同时督促地级市建立调整双重管理体制的制度文件,完成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充分运用省卫生健康委优质医疗资源逐级下沉工作专班机制,召开专班会议系统谋划推进各项下沉工作任务,督促落实2024年省属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任务清单中的16项重点工作,督促省属下沉医院人员到位。三是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全面开展。通过建立联合病房、下沉二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基层开设日间病床等方式,推动全省设有床位的乡镇卫生院住院服务率达到95%以上。贯彻落实《海南省推进新时代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督促海口、三亚、儋州等重点市县政府于年底前制定出台本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厘清中心和站功能定位,落实“中心管站”要求,以规划为引领同步加快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质惠民行动,推动完成“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工作。四是有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对标国家中医药十四五规划,对我省漏项的中医医疗机构数、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设置发热门诊的比例等11项指标进行增补,对中医医院数量、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等3项指标进行调整,并开展评估,对未达标的进行跟踪督促。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卫生健康委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下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提醒函。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隐患,督促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及省级有关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整改。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责令有关市县卫生健康委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办,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培训班,在全国率先制定省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组织专家进行解读,对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分析。对不按时序完成整改事项的市县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严不实的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形成工作闭环。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全系统开展消防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电路电线老化专项排查整治。印发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及任务清单,推动治本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五)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省卫生健康委严格依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制发新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试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持续开展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4年8月19日,完成对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对医疗机构命名严格审核把关。在准入阶段,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审批办)、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或营商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乐城医药监管局应当严格依法依规登记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命名情形的,一律不予登记。在事中事后监管阶段,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审批办)及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或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乐城医药监管局在医疗机构校验时,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命名的,责令整改,医疗机构拒不改正的,校验不予通过。
(六)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半年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4年8月20日,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了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对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进行规范。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发挥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牵头作用,省卫生健康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督导会议,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专题推进会,党委办每周会商相关处室推进工作。完善周报、月报通报工作,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调研督导的工作方案》,成立6个调研督导工作组,分别由委领导带队对8个市县和10个省级医疗机构进行调研督导,实现对工作相对滞后地区和单位的全覆盖。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组联合委党委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调研督导。加快推进举报问题线索和腐败风险隐患整改,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根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制订一批防范权力寻租、带金销售、利益输送等制度文件,并抓好制度落实。印发《海南省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重点抓好预约诊疗流程优化、推动“一次性”全程诊疗便民服务、优化导诊服务、住院患者综合服务中心、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就医环境整治等,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七)关于履行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省卫生健康系统监督执纪力量。通过督促指导、组织创新等方式,为直属单位配齐配强纪委书记,为基层党支部配备纪检委员,有效增加基层纪检工作力量。截至2024年10月底,省人民医院、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已配备专职纪委书记,9个党支部级单位均配备纪检委员专职负责纪检工作,并建立季度工作推进会制度,督促纪检干部履职尽责。2024年5月27日至29日,举办省卫生健康委纪检干部培训班,邀请省委省直机关纪监工委、机关纪委等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授课,加强监督执纪和“以案三促”工作,提高纪检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制定《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实施办法》,规范“以案三促”工作。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做好“以案三促”工作,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
(八)关于“四风”问题未得到有效纠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学术会议、培训等费用的支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南省医学学术活动的通知》,指导各社会组织规范举办学术活动,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举一反三,督促指导省学术中心对委管社团组织学术会议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二是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及时梳理办文推诿案件基本情况,剖析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举一反三,优化流程,加强培训和监管,强化作风建设。三是整治形式主义。在年度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结束后,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会议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及时召开年度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并根据省委部署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工作要求,印发《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试行)》。
(九)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项目管理制度,印发《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重大信息化项目范围、“三重一大”过程决策要求、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编制要求等内容,严格执行。指导委统计信息中心修订了《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公共工程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内控管理机制》《项目管理制度》《决策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委统计信息中心党支部的权限和应报请上级党委审核事项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先后赴海口、保亭、琼海等地调研,同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反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标准化建设部分项目未竣工验收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加强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提升规矩意识。组织新任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召开委机关领导干部严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集体提醒谈话会,制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卫生健康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等活动的通知》,筑牢党员干部廉政从政思想意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行为,并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制定严禁党员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行为准则,树牢底线意识、红线思维。结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通过设立纪检举报箱、投诉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保障力度。
(十)关于班子自身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统筹谋划推进工作能力。组织海口、儋州、琼海、文昌、定安、临高、乐东、东方、昌江等9个市县卫生健康委召开专题调度会,对3个未开工和15个未完成的项目进行逐一进行梳理,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具体措施,限时整改推进。每月对15个未完工项目形象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15个在建项目,已完工4个,剩余11个项目未完工,根据各市县倒排工期,力争2024年完工7个项目,2025年完工4个。二是加强斗争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结果的运用,及时调整不适应担任现职的干部、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加强对受过处分干部的教育引导,大胆依规使用影响期满、勇于改正错误、现实表现突出、工作业绩优秀的干部,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严格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并印发“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在OA办公系统,建立党委会议题督办系统,每月督查各处室落实“三重一大”事宜情况。修订和完善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要求,明确实施单位药具管理中心权责,明确需要提交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决策的招标重要环节。精简政务服务事项,修订政务服务内容,明确服务受理方式。政务服务事项精简至80项以内,实现政务服务减材料、减环节、零跑动,审批规范高效。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和行业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直属单位“一把手”。结合岗位要求,多措并举,通过公开选调或从委机关、委管单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中遴选配备。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按照《海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晋升干部认真开展组织认定工作。三是落实行业党建工作和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将公立医院落实海南省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基本要求情况作为大型医院巡查重要内容,进一步督促和检查全省公立医院落实好有关规定和要求。举办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培训班加强培训,提升落实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能力。制定印发《海南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评价评分细则》,将建立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会决策,涉及行政业务工作的,先由院长办公会研究等具体要求纳入测评内容,促进提升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精准掌握任期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统一、文书标准统一。
(十二)关于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指导推动下属单位落实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党委会、专题会、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培训班和全省二、三级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管理培训班等时机组织学习领悟。印发《2024年海南省卫生健康人才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健全人才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用人单位主体地位,指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以平台、项目引才,强化产业引领、平台支撑。紧密围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疗中心建设布局,深入实施“好院长”“好医生”“银发精英”“妇幼双百”“京医老专家智力帮扶海南”“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等引才项目,推动引才与产业、项目、资本深度对接与融合。二是深化实施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出台《海南省属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绩效考核方案》,制定“一院一策”长期帮扶规划和全省中医及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计划。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六统一”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医联体+下沉”等特色场景应用创建,实现人员下沉乡镇全覆盖。三是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督促各市县落实好基层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努力实现基层人才回流。严格落实《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中有关“省市县直属和城关镇教育卫生机构每年应安排不少于10%的空缺岗位,以竞聘上岗方式聘用在基层工作满10年且在岗在编的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策,在组织审核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时,严格落实不少于10%的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在基层工作满10年且在岗在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实施“县属乡用”“乡属村用”,为基层引才;继续强化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提升其综合能力。四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对委各直属单位干部配备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全面掌握岗位空缺、干部能力适配等情况。五是提高处级领导干部的专业化比例。先后选派委机关共15名干部参加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委机关处级干部综合能力素质。近年来,从省外及委直属单位引进3名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处级领导干部,接收3名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军转干部、7名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选调生,从其他厅局调入1名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干部,进一步优化委机关专业干部队伍结构。
(十三)关于选拔任用质量不够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政策法规,对抗疫资金错报错分严重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要求各级干部提高工作标准,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十四)关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够鲜明,落实干部能上能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各直属单位发展建设情况,对年龄偏大、担当进取精神不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单位主要领导,依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进行调整。二是着眼干部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各直属单位班子结构状况,按照素质能力互补、性格气质相容、年龄梯次搭配等,配班子用干部,有计划地对年龄、学历和素质结构不够合理的班子调整优化,构建有序衔接的干部结构生长链。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风气有偏差,任人唯亲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裙带关系”整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组织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集中学习《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法规法纪意识。同时,加强对机关干部、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近亲属进直属单位的监督,严格审核委管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对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二是组织卫生系统人事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着力解决委管各单位人事工作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流程不熟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人事工作干部的履职能力。
(十六)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打折扣,违反资格条件和程序规定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干部提拔任用资格审查不够严格问题进行认定处理。二是印发《关于对省人民医院及委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备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委属各单位对重要中层岗位的选拔任用实行事前报备,其他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实行事后报备。今年以来,已完成对相关单位16名非重要中层岗位干部的任后备案审核工作和拟任重要中层岗位干部的任前审核工作。三是召开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调度会,组织委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人事部门负责同志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政策法规,要求委属各单位党组织强化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十七)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扛得不牢,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相关要求,组织直属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人事档案管理具体负责人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性、业务性文件,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拟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调入等干部工作,强化人事档案业务培训指导,将档案审核关口前移,严格审核其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在干部动议、录用、选调、人才引进、军队转业(复员)安置等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把好档案关口。
(十八)关于推动巡视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着力解决公立医院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和资产混乱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药品回款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主动措施推动医院解决拖欠供应商货款问题。二是约谈4家医院,要求对拖欠货款金额进一步核实,指导各医院制定分类解决措施,合理安排单位资金予以支付拖欠账款。三是指导各医院优先偿还一年期以上拖欠款,并严格控制新的拖欠货款。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药品回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化解拖欠款任务纳入直属医院领导班子考核重要指标。五是督促指导相关医院解决跨期入账、无发票入账等资产混乱问题,及时跟进最新进展,梳理堵点,加快推进速度。
(十九)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打造先行区成为国际卫生专业组织聚集地和国际医学交流中心”目标。指导乐城管理局,积极协调对接国内外国家级学会、协会,争取更多场次的国际国内论坛、活动等在乐城举办,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国际卫生专业组织召开推介会,重点对境外人员入境政策,停居留政策,永久居留政策等进行宣讲了解,鼓励乐城管理局积极主动对接国际级学术活动和NGO组织落地乐城。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动员各单位积极申报因公出国境团组。通过各因公出国境团组,建立与相关国际卫生专业组织的联系,协助推动国际卫生组织落地海南。二是注重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建立党员队伍结构分析表 ,实行动态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数量、结构等情况,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将发展指标向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青年业务骨干等高知识群体倾斜。将落实党员发展“双培养”“双带头”机制,优先“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列入委直属单位年终党建考核指标,加大权重,压实责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决按照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和重难点问题研究,充分运用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及时修订完善巡视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各项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做好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材料送审、整改情况党内通报、社会公开等具体工作。
(二)坚持整改与工作融合。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人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卫生健康工作落实年具体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以严实作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强化长效机制。对整改时限长、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久久为功、紧盯不放,持续抓好问题后续整改及销号;对容易反弹的问题,经常“回头看”、反复抓,防止反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5321979;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dwbgs_wjw@hainan.gov.cn。
中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hnswshjhsywyh@126.com 技术支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4 邮编:570203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hnswshjhsywyh@126.com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邮编:5702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网站标识码 46000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