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爱卫会,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海南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海南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1年,我省爱国卫生工作坚持以健康海南行动、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加快推进全域卫生(健康)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促进健康海南行动落实,全面推动我省爱国卫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全域卫生创建
(一)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县)创建。将国家卫生城市(县)创建作为各地“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东方市、定安县、临高县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县)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2022年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县)省级申报工作,努力实现本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县)全覆盖。
(二)推进全域全民卫生创建。全面加强所有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省卫生乡镇(村)创建工作。每个市县原则上至少新增1个省卫生乡镇(三亚、三沙及省卫生乡镇全覆盖的市县除外)和10个省卫生村,洋浦经济开发区至少新增5个省卫生村。年底前,全省力争新增16个省卫生乡镇和180个省卫生村(行政村)。加大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力度,真正形成全域全民创卫局面。
(三)切实做好复审和日常监管工作。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要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6月底前,临高县必须向省爱卫会提交省卫生县城复审申请,年底前通过复审。省爱卫办将依据有关评审管理办法组织做好卫生创建日常监管工作,对已命名的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和省卫生先进单位组织开展例行暗访检查。
二、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一)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各地要将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推动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制订出台并不断完善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鼓励探索建立健康审查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社区等健康“细胞”(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二)推广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有效模式。各地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和人、财、物的保障力度,大力推动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示范点建设,努力探索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有效模式。积极发挥专业机构作用,借力智库和专家,适当引进有实力、有责任的企业参与,重点探索“政府+智库+企业”的健康村镇建设有效模式。积极挖掘和培养试点先进典型,加大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发挥试点经验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与评价。依据海南省健康城市(县城)和村镇评价指标体系,省爱卫办会同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等有关机构加强我省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日常监测评价工作。省爱卫办将组织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效果评价,发布年度评价报告。各地要建立定期和动态评价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充分利用监测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改进工作措施。
三、协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一)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省及市县健康宣教部门要将“厕所革命”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移风易俗、文明如厕、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引导农户加强厕所清扫保洁,养成卫生如厕习惯。
(二)抓好农村户厕信息系统维护管理。按照《海南省农村“厕所革命”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规范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实现对改厕全程监督和各级业务联动,确保数据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三)做好农村改厕技术保障。省及市县级疾控部门要做好粪便无害化效果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工作,市县爱卫部门要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四、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一)严格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办法》的规定,组织对全省市、县和乡镇建成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各地要统筹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在6月底前按照要求上报考核申请,10月底前完成考核。
(二)扎实做好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依托专业机构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监测、评估及孳生地调查工作。根据当地病媒生物季节消长变化特点和卫生防病需要,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清除病媒生物集中统一控制行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6―9月份,全省统一开展“清洁家园 灭蚊防蚊”夏秋季爱国卫生百日专项行动,助力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
(三)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机制。根据国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完成我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立法草案拟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经营服务机构的备案监管,努力实现病媒生物防制科学化、规范化、绿色化。
五、牵头推进控烟工作
(一)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健康海南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控烟要求,广泛开展控烟科普宣传,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海口市、三亚市和具有立法权的自治县要尽快推动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各地要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全面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等无烟单位和无烟家庭建设工作,60%以上的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力争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戒烟干预服务。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13家医院要加强国家戒烟门诊规范化建设。省健康宣教中心要组织完成2021年国家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任务。
(三)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继续加大控烟巡展、巡讲活动力度,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倡导无烟健康生活方式,努力降低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六、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2021年4月是第33个爱国卫生月。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七、提升爱国卫生科学管理水平
(一)贯彻落实《意见》和《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出台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或方案计划,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要抓好《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依法深入开展。
(二)加强爱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建好、管好、用好当地爱国卫生专家队伍、爱国卫生监督员队伍和爱国卫生志愿者队伍,以提供充分的智力和人力保障。省爱卫办将完成2021―2023周期省级爱国卫生专家选聘工作,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专家队伍建设管理。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构建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要强化爱国卫生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省爱卫办将举办2-3期全省爱国卫生业务培训班,适时组织开展省外考察学习活动。
抄送:省疾控中心、省健康宣教中心、委直属各单位。 | |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2021年3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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