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爱卫办〔2022〕2号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爱卫会,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海南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海南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2年,是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关键之年,也是卫生城镇创建新标准和新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我省爱国卫生工作将始终坚持以健康海南行动、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加快推进全域卫生(健康)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促进健康海南行动落实,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全面推动我省爱国卫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全域卫生创建
(一)修订卫生城镇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海南省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市)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及省卫生城市、省卫生县城、省卫生乡镇、省卫生村标准和管理办法,细化各类卫生创建评审细则,确保新旧标准顺畅衔接。
(二)聚力抓好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将国家卫生城镇创建作为各地“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全力推进东方市、定安县、临高县国家卫生城市(县)创建工作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申报准备工作。
(三)加快推进全域全民卫生创建。全面加强所有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省卫生乡镇(村)创建工作,力争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行政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大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力度,真正形成全域全民创卫局面。
(四)切实做好复审和日常监管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卫生城镇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国家卫生城镇做好复审准备工作。加强卫生创建日常监管工作,对已命名的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和省卫生先进单位组织开展例行暗访检查。
二、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一)大力推动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等细胞工程建设。组织制定《健康乡镇评价指标体系》等7个健康细胞评价指标体系标准释义和评分细则,并组织做好全面培训。按照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创建工作。加大示范城市和示范村镇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工作。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制订出台并不断完善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全国试点城市三亚市今年开始对部分重大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省级试点城市琼海市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新的规范要求,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并不断提高评价评估比例,逐步探索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
(三)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与评价。省爱卫办会同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省健促会等有关专业机构开展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日常监测和建设效果评价工作,并发布年度评价报告。各地建立定期和动态评价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充分利用监测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和改进工作措施。
三、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一)认真落实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病媒生物防制列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依托专业机构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监测、评估及孳生地调查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根据病媒生物季节消长变化特点和卫生防病需要,适时开展“清洁家园 灭蚊防蚊”夏秋季爱国卫生百日专项行动等清除病媒生物集中统一控制行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二)继续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办法》的规定,组织对东方、定安、临高及各市县列入国卫创建计划的乡镇建成区进行病媒生物防制考核鉴定。各地要在6月底前按照要求上报考核申请,确保10月底前完成考核。
(三)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管。积极推进我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立法工作。各市县要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病媒生物防制科学化、规范化。
四、牵头落实控烟工作
(一)加强无烟环境建设。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全面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等无烟单位和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年底前,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力争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特别是海口市、三亚市和具有立法权的自治县等要尽快推动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年底前,力争全省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不低于30%。
(二)强化戒烟干预服务。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戒烟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一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14家医院要加强国家戒烟门诊规范化建设。省健康宣教中心要组织完成2022年国家15岁以上人群烟草流行监测任务。
(三)开展控烟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健康海南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控烟要求,广泛开展控烟科普宣传,加大控烟巡展、巡讲活动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度。倡导无烟健康生活方式, 利用“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实现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有所降低。
五、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编制70周年纪念画册、展板、海报、宣传视频,充分发挥各地融媒体优势,广泛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大众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营造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纪念氛围。召开全省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总结爱卫工作成绩,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推动各成员部门、各地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
六、协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一)做好农村户厕后期管护工作。落实《海南省农村户厕管护指导意见》,指导市县建立乡镇、行政村、农户联动管理制度,实行农户自查、村级监查、乡镇督查的巡检模式,及时发现问题做好登记建档,做好后期管护工作。
(二)做好农村改厕技术保障。做好粪便无害化效果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工作,协助住建部门开展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将“厕所革命”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移风易俗、文明如厕、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引导农户加强厕所清扫保洁,养成卫生如厕习惯。
七、提升爱国卫生科学管理水平
(一)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持续抓好《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依法深入开展。
(二)加强爱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邀请国家爱卫专家对新的《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进行解读,确保爱卫专家和各级爱卫工作人员掌握标准。调整首席专家库,不定期的将热心爱卫工作、专业水平过硬的人才补充到专家库,确保建好、管好、用好爱国卫生专家队伍。组织开展省级爱国卫生专家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专家队伍建设管理。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构建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强化爱国卫生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举办2-3期全省爱国卫生业务培训班,适时组织开展省外考察学习活动。
抄送:省疾控中心、省健康宣教中心、委直属各单位。 | |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2022年2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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