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省级评审和管理办法》(琼爱卫〔2018〕25号)有关规定,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完成了昌江黎族自治县城等5个乡镇(县城)(名单见后)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省级评审工作,拟于近期向全国爱卫会推荐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为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工作质量,现进行社会公示,时间2周(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10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举报。举报材料截止日期均以发出日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电子信箱:hnaiwei123@qq.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570203。
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海南省拟推荐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公示名单(2019年第一批)
一、昌江黎族自治县县城
二、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
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
四、五指山市水满乡
五、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
主办单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hnswshjhsywyh@126.com 技术支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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