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拟对2020年微检室新冠防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明细
详见附件。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项目涉及产品经营所需资质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价方式
附上相关资质及报价清单,纸质密封报价。(★注:①需提供技术参数及响应情况;②报纸质参数的同时将电子版参数发送至邮箱cdchqs@163.com,并备注报送单位和项目名称; ③若邮寄报价,请备注项目名称;)
四、报价时间
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3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资料递交
联系人:封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72259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0号省疾控中心308室
附件1:2020年微检室新冠防控设备采购计划
附件2:报价表